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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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优先-安徽省暖通工程优质奖-评选方法

评选优先-安徽省暖通工程优质奖-评选方法


《安徽省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暖通空调企业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的精品工程。决定暖通空调行业中开展《安徽省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优质奖》)是我省暖通空调行业的最高质量奖。优质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获奖单位主要针对暖通空调工程承建单位。优质奖工程由暖通空调工程企业自愿申报。

第三条 优质奖的评选工作在安徽暖通空调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发布评选结果。优质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个),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 优质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申报评选优质奖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暖通空调工程。其中,承建单位的暖通空调工程合同承包额不少于600万元。主要包括:

一、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建设项目。

二、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规定:(1)3000座以上的体育场馆;(2)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3)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4)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或组团;(6)其它社会影响较大的纪念性工程。

第六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政策的工程;

二、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三、已经参加过优质奖评选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四、使用国家或本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洁具和对环境有损害污染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优质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

二、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工程已按国家、本省有关规定进行了质量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四、申报工程应是完整的暖通空调工程系统;

五、申报工程应是与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原则上须经过招投标程序;

六、申报工程应为上一年底前竣工的工程,经过使用并验收合格。未发生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第八条 申报优质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在房屋建筑、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暖通空调工程的施工单位;

(三)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九条 受到资质降级处罚和上黑名单的暖通空调建筑企业二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优质奖。 

第四章 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第十条 优质奖的申报程序:优质奖的申报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两家以上施工企业共同申报时,由完成工作量较大的施工企业汇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安徽省暖通空调会秘书处汇总,对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合格后参加评选。

第十一条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安徽省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申报表》一式四份分别装订,并发送电子档

二、申报材料内容:

1、封面(格式附后);

2、工程概况(自编);

3、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施工合同、招标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施、竣工图纸及质量控制及项目管理情况(自编);

6、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全套资料复印件;

7、提供能反映工程重要部位施工质量并附文字说明的原版彩照10张左右或影像资料;

以上材料应整理成册(A4规格软封面),装订整齐,一式四份。

三、要求: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文字及印章等必须清晰,申报资料应准确、真实,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所有原件备查。

第五章 申报工程项目核查

第十二条 为了确保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由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申报优质奖的项目进行核查核查分为对申报资料的初步审查和对工程质量现场复查二道程序。资料审查通过后的项目,形成初步审查意见,方可进行现场复查。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现场复查组由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专家库成员随机抽取5-7名专家组成。组长由资深专家担任,采取定期轮换和项目回避制度。

现场复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情况介绍重点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的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实际水平和质量验收情况及结果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

三、听取使用单位(住宅工程要听取住户)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现场核查项目实际情况与申报资料的符合

、工程复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复查组人员签字,由复查组进行排序,并将复查结果向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专业评审报告。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四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专业评审委员会(现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五名)负责终选评选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优质奖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代表出席。

第十五条 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专业评审委员会,在审阅申报材料及工程核查情况报告后,进行审议,以实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的工程方可荣获《优质奖》。

第十六条 对审批通过的工程,在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网站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工程项目经确认批准后进行表彰。

第十 对荣获《优质奖》的施工企业,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优质奖》奖牌和获奖证书。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 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负责《优质奖》获奖工程资料的归档、宣传工作。

第七章

第十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查实有弄虚作假的,两年内不得参与评选

十条 参加优质奖评选工作的所有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通报,直至给予行政处罚,撤销评审资格

第八章

 《安徽省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暖通空调协会。

 

 

 

《安徽省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doc

《安徽省暖通空调工程优质奖申报表》.doc


                                                  二〇〇年八月